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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定位‧教育目標‧核心能力_宣導說明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 人文社會科學院

應用經濟研究所
自我定位・教育目標・核心能力

師生宣導說明 | 116 學年度自我評鑑
SDGs 永續發展 USR 大學社會責任 學術誠信 填閱後請填寫問卷
本所辦理師生對本所定位、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之認知調查。為使各位在填答問卷前對相關內容有充分瞭解,特製作本說明頁供參閱。敬請詳閱以下各節後,點選頁末「前往填寫問卷」按鈕,完成填答,謝謝。
本所自我定位

本所定位為「具國際觀及海洋產業特色之應用經濟研究所」,為全國唯一同時兼具海洋經濟與應用經濟雙領域之應用經濟研究所。本所定位依據下列上位目標訂定,三者相互對應、緊密連結:

學校 以海洋為主體的教學卓越與研究頂尖國際一流大學
學院 具有宏觀海洋特色之人文社會科學院
本所 具國際觀及海洋產業特色之應用經濟研究所
教育目標

本所訂有兩項教育目標,培育國家社會所需之專業經濟人才:

目標一
培養高級應用經濟研究人才
具備紮實的應用經濟理論基礎與實證分析能力
目標二
培育海洋經濟與管理決策人才
具備海洋產業專業知識與政策規劃能力,成為國家海洋經濟智庫人才
學生核心能力

為達成教育目標,本所規劃學生應具備三項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 1
具備應用經濟學門之學問知識、創新與研究能力
包含計量方法、實證分析及學術論文撰寫能力
核心能力 2
具備應用經濟於海洋產業及相關政策領域之專業能力
包含漁業經濟、環境資源管理、產業分析及政策評估等領域之應用能力
核心能力 3
具有推動社會關懷與行動力
具備永續發展意識、關懷社會並具參與行動之能力
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大學社會責任(USR)

本所積極配合本校響應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並正式執行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附冊USR計畫:

SDGs 課程
111至115學年度共 30門課程標示SDGs關聯,涵蓋全部17項SDG目標。其中以 SDG4(優質教育)、SDG8(優質工作與經濟成長)、SDG12(負責任消費與生產)涵蓋課程最廣,體現本所培育具永續發展素養之經濟專業人才的核心理念。
USR 計畫
本所教師自111年起連續執行教育部高教深耕USR計畫,以新北市貢寮區漁村(卯澳、龍門等社區)為場域,推動里海倡議與漁村永續發展。

111至115年度課程教學參訪與計畫見習活動逾28場次。

🥇
111年度第12屆大專生洄遊農村競賽「洄遊精神獎」(南雅輕旅計畫)
🏆
112年度教育部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競賽「社區產業組全臺第一名」(南雅社區見習)
🥈
113年度台北聯合大學系統「創新永續實踐競賽銀牌獎・永續實踐組」(卯澳里海實踐團隊)
學術誠信規範

本所重視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所有師生均須瞭解並遵守下列規範:

規範一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必修,0學分)
所有學生均須完成,為畢業門檻之一
規範二
論文原創性比對
學生畢業論文口試前均須通過原創性比對審核
規範三
研究資料引用規範
依本校學術研究倫理相關辦法辦理,不得抄襲或不當引用
閱讀完畢,請填寫問卷
感謝您詳閱本說明。請點選下方按鈕,填寫「師生教育目標認知問卷」。
填答約需 3 分鐘,結果僅供所務行政分析使用,不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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