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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113學年度臺灣海洋社會企業獎學金頒發
113學年度臺灣海洋社會企業獎學金頒發
113學年度臺灣海洋社會企業獎學金頒發
113學年度臺灣海洋社會企業獎學金頒發

申請本所取得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生,經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甄試或考試)錄取並就讀者,由校方核發至少NT$20,000獎學金。(校級)

申請方式:請逕自本校教學務系統申請碩士先修生資格。

入學本所研究生(無在職)或取得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生資格(無在職),得依學校規定申領研究生獎學金(每月發給,每年核發10個月)。(校級)

申請方式:每學年填寫申請書,申請書由教學中心提供,逕洽助教。

本所二年級研究所(無在職),得依學校規定申領研究生助學金(每月發給,每年核發10個月)。(校級)

申請方式:二年級簽具本校兼任教學助理勞動契約,契約申教學中心提供,逕洽助教。

研究生協助教師執行研究計畫,發給學習助學金(依各研究室規定發給)。

申請方式:由各教師研究室自定。

為提昇研究生英文能力,加強國際競爭力,特訂定提昇英文能力獎勵辦法,以茲鼓勵。

申請方式:依據本所提昇英文能力獎勵辦法,填具申請書,逕洽助教。

為鼓勵研究生畢業論文之研究以「海洋經濟」相關領域為主題者,每名獎學金5,000元。

申請方式:依據本所研究生與碩士先修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填具申請書,逕洽助教。

為鼓勵本所研究生從事「漁業經濟」之畢業論文研究,提升國內漁業經濟研究人才之培育,由江福松教授提供漁業經濟論文獎學金,每名獎學金10,000元。

申請方式:依據本所「漁業經濟論文」獎學金規範,填具申請書,逕洽助教。

臺灣海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特針對本所二年級研究生,經指導教授推薦,家境清寒或成績優異者,每年提供獎學金10,000元供本所研究生申請,本所依學生學習及家境情形核發。

申請方式:本所依莊慶達教授通知,評估學生情形,通知學生填具申請書,逕洽助教。

※、校級獎助學金、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急難救助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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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結:本校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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