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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提昇英文能力獎勵要點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應用經濟研究所學生提昇英文能力獎勵要點

一、

為提昇學生英文聽、說、讀、寫的能力,加強國際競爭力,訂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應用經濟研究所學生提昇英文能力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獎勵對象為本所在學研究生。

三、

通過英語能力檢定獎勵標準(附件一)

(一)

通過下列英語能力檢定標準之一者,頒發獎勵金,每人以申請一次為原則;若再參加考試,等級提高者,得再申請一次,以二次為限。

1.

凡通過全民英文能力檢定測驗(GEPT)中高級(或其它測驗相同等級標準,B2)者,每名獎勵1,500元。

2.

凡通過全民英文能力檢定測驗(GEPT)高級(或其它測驗相同等級標準,C1)者,每名獎勵2,500元。

3.

凡通過全民英文能力檢定測驗(GEPT)優級(或其它測驗相同等級標準,C2)者,每名獎勵5,000元。

(二)

受獎學生名單公告於本所網頁首頁及本所所友會臉書(Facebook)

三、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附件二),並檢附成績單及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向所辦公室申請,經審核後予以獎勵。

四、

本獎勵辦法所需費用,自本所「捐款指定用於應用經濟研究所獎助學金」、「捐款指定用於應用經濟研究所教學和所務發展」或本校行政管理費系所分配款經費項下支應。

五、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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