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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證照獎勵設置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應用經濟研究所金融證照獎勵」設置辦法

一、      
目的
 
為鼓勵本所學生積極參與金融相關專業證照考試,提升專業知能與就業競爭力,特設立「金融證照補助暨獎勵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      
適用對象及條件
             
本所在學學生,於在學期間報考並通過金融相關證照考試者。
      三、      
適用證照範圍
      
本辦法所稱金融相關證照,係指由下列機構辦理之基礎級或中階級金融專業證照:
1.   台灣金融研訓院。
2.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3.   保險相關公會或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證照。
4.   其他經本所所務會議審議通過認定之金融專業證照。
5.    前項證照範圍及級別,由本所另訂附件公告之;附件所列證照項目得依金融產業發展趨勢、證照主辦機構公告內容及本所人才培育需求,經所務會議審議後增列、刪除或調整之。
四、
補助暨獎勵原則
 
1.   每位學生以申請二項證照獎勵為限。
2.   同一證照申請獎勵,以一次為限。
五、
獎勵
1.    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第三點所列證照者,得申請獎勵。
2.    獎勵金額如下:
 (1) 基礎級證照:新臺幣1,000元整。
 (2) 中階級證照:新臺幣2,500元整。
3.    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1) 申請表。
 (2) 合格證明或證照影本。
六、
審查及頒發方式
 
1.    本辦法申請案件由本所所務會議審議之。
2.    審核結果經核定後公告,並得於本所相關活動中公開表揚。
3.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所捐款、產學合作回饋金或其他相關經費支應;如年度經費不足或用罄時,得停止辦理本獎勵。
七、
施行與修正
 
1.    本辦法申請案件由本所所務會議審議之。
2.    審核結果經核定後公告,並得於本所相關活動中公開表揚。
3.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所捐款、產學合作回饋金或其他相關經費支應;如年度經費不足或用罄時,得停止辦理本獎勵。
附件:認列金融證照清單
金融基礎證照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發證(主辦)單位
證照等級
備註
A01
銀行部控制與部稽核(一般金融)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A02
理財規劃人員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A03
人身保險業務員
壽險公會
基礎
A04
保險業務員
險公會
基礎
A05
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A06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A07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A08
金融科技力知識檢定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A09
證券商業務員
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基礎
金融專業進階證照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發證(主辦)單位
證照等級
備註
B01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中階
B02
投信投顧業務員
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中階
B03
期貨商業務員
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中階
B04
信託業務人員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05
授信人員(初階)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06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07
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08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09
銀行部控制與部稽核
(消費金融)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10
銀行部控制與部稽核
(銀行
控)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11
風險管理基本能力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12
金融法規能力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B13
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台灣金融研訓院
中階
永續金融與ESG類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發證(主辦)單位     
     證照等級     
     備註     
     C01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C02 
 金融永續力基礎測驗 
 台灣金融研訓院 
 基礎 
 
C03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
基礎
C04
永續金融證照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
中階
備註:本清單得依金融產業發展趨勢及各證照主辦機構公告內容,由所務會議審議後增列、刪除或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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