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資訊
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生 | 甄試入學 |
考試入學 |
招收方式:資料審查100% 招收對象/申請日期: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得於該學年上或下學期 四年級學生,得於12月31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 |
招生方式:資料審查40%、面試60% 報名資格: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各學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二、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依教育部頒「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
招生方式:資料審查100% 報名資格: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各學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二、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依教育部頒「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
名額:無限制 |
名額:6 名 |
名額:6 名 |
審查資料如下: (請以紙本方式逕送本所辦公室辦理審查,請依序整理或裝訂) (一)申請書(列印由教學務系統登打後產生之申請書)。 (二)自傳。 (三)申請動機。 (四)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五)其它有利審查資料(非必要繳交文件,例如:參加學術、才藝、體育或社會活動競賽得獎之證明文件影本或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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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資料如下: (一)自傳。 (二)修讀碩士學位研究構想書。 (三)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四)其它有利審查資料(非必要繳交文件,例如:參加學術、才藝、體育或社會活動競賽得獎之證明文件影本或成績證明、推薦函等)。 二、口試報到地點:應用經濟研究所(海事大樓甲棟522室) 口試地點:應用經濟研究所(海事大樓甲棟526室)。 三、若甄試分數未達最低標準則採不足額錄取。 |
審查資料如下: (一)自傳。 (二)修讀碩士學位研究構想書。 (三)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四)其它有利審查資料(非必要繳交文件,例如:參加學術、才藝、體育或社會活動競賽得獎之證明文件影本或成績證明、推薦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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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注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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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名額、考試科目與計分比例,以報考當年度正式招生簡章為主。